廢舊水表的回收周期主要受使用年限、材質及地方政策影響,具體如下:
一、水表報廢周期規定?
家用水表?
口徑≤DN25(5mm及以下)?:使用期限不超過6年,到期需強制輪換。
口徑DN25-DN50(5mm-50mm)?:使用期限不超過4年,到期輪換。
工業用水表?:實行周期檢測,無固定年限但需定期檢定。
實際使用情況?
部分水表在達到規定年限后仍可正常使用(如抽樣顯示6年合格率98.59%),但需供水企業評估后決定是否延期。
二、回收執行流程?
供水企業責任?
依據《城市供水條例》,供水企業需定期檢查維修水表,更換時收回舊表以防非法使用。
部分地區(如臨沂)將廢舊水表納入再生資源回收體系,需持證企業處理。
回收周期?
批量回收?:如浙江長興水務2025年項目,集中處理廢舊水表周期為30天。
日?;厥?:無固定周期,通常隨水表更換同步進行。
三、回收價格參考?
銅制水表DN15?:約41.6元/塊(浙江長興2025年成交價)。
鑄鐵水表DN15/DN20?:約8.9-9元/塊。
建議聯系當地供水企業或再生資源回收公司獲取實時政策與報價。